Loading...
icon_phone 電話 (02) 2621-5656#2340(日間)、#2194(進學) 傳真 (02) 2620-9915

(3/31截止)公告「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」,請同學踴躍申請。

  • 2023/03/03
  • |
  • 刊登人員:莊承翰

說明:

一、依「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」(附件1)辦理,經列入獎勵證照類(級)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。

二、證照獎勵申請期程:

(一)申請期間:3月20日(一)起至3月31日(五)止(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11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)。

(二)申請資格: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。

(三)申請方式:詳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(附件5)

1、「智慧收付平台」(網址:https://finfo.ais.tku.edu.tw/pmt)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,並列印匯款同意書,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(B304室)審核通過。【之前已於平台登錄帳戶完成者,無須再建立】

2、「學生學習歷程」系統填報證照資料,於3月31日前列印「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」。【未繳交申請表者視同未申請,系統於翌日凌晨準時關閉,逾時不再重新開啟,亦不接受手寫申請表。】

(四)繳交期限及資料:請於3月31日(五)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辦

三、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:優質教育及SDG8: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連結。

四、業務承辦人: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張立卉專員,分機3526。

 

學生事務長  武 士 戎

相關附件 附件1_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(NEW).docx 專業證照獎勵類(級)別表 【112.3.8核定】 附件5_申請流程說明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