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「女教職員聯誼會獎助學金」申請辦法
- 2019/04/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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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刊登人員:志真 李
說明:
- 申請資格:
-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五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。
- 以本學期未領取校內獎學金者為原則。
- 家境清寒者優先。
- 獲得本獎助學金之同學,得協助二手衣物義賣活動。
- 獎助金額:每名5,000元,共4名。
- 申請期間:自4月19日(星期五)起至5月3日(星期五)截止。
- 繳交證件:
- 申請表
- 107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
- 相關佐證資料(如清寒證明等)
- 申請程序:應於公告截止日期內將申請表暨有關證件送繳行政副校長室(商管大樓B1107室),逾期概不受理。應繳之證件需隨申請單一次繳清,如有缺件或與規定不符者不予轉報,亦不退件。
- 檢附:淡江大學女教職員聯誼會獎助學金設置辦法、獎助學金申請表。
- 承辦人:江雅玲,分機:2667。